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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我院学者在《中国评论》发表专文《“福建模式”对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效应分析》
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286

福建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富有示范作用

中评社香港电/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主任陈先才教授、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博士生杨昆福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7月号发表专文《“福建模式”对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效应分析》,作者认为: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进程中,与台湾关系密切的福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福建模式”。在经济、社会及文化融合方面探索出较具开创性、示范性的实践路径。闽台深度融合让在闽台胞的“家园认同”“文化共同体”意识不断厚实。由于福建在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中具有比较优势,闽台深度融合夯实了台湾方案的“闽台社会基础”,而先行先试及示范效应也进一步开拓两岸治理体系新路径。基于此,两岸融合的“福建模式”对台湾方案探索产生了极具正面的效用。其“融合统一路径”强化台湾方案顶层设计的适切性,制度创新安排丰富台湾方案治理实践的新思路,而融合发展凸显的两岸性为探索台湾方案提供了新启示。文章内容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1〕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是通向和平统一的重要途径,是造福两岸同胞的康庄大道,需要凝聚两岸同胞力量共同推进。我们要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密切两岸交流合作,拉紧两岸情感纽带和利益联结,增强两岸同胞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铸牢两岸命运共同体意识,厚植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2〕在“两制”台湾方案的探索过程中,与台湾有着丰厚历史渊源及现实经济、社会、文化连结的福建,其扮演的角色与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经过多年的探索与总结,福建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过程中累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形成区隔性较强、特色鲜明的“福建模式”。对于进一步丰富“两制”台湾方案探索的新思路与提供治理实践的新路径,无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及借鉴意义。

一、福建在两岸融合发展中的模式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考察期间强调,“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3〕目前,福建正在既有的融合发展经验上,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不断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在推进对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融合发展取得了不少阶段性成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经验总结与进一步的开拓创新。可以说,在对台政策措施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等方面,福建走在了大陆的前列,并形成了模式效应。

(一)经济融合路径深具开创性,模式创新样板效应凸显

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壮大中华民族经济,〔4〕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路径与目标。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福建率大陆之先在推动两岸经贸、金融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方面,推出了不少具有开创性的举措。这些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合作模式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成为大陆不少地区开展对台交流与合作的典范和取经对象。“福建模式”不但可推广及可复制,而且对于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早已产生了阶段性的深远影响。台胞台企到福建投资创业,事实上远早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台商登陆投资潮,可以说开创了及拉开了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先河与序幕。1981年7月,第一家落户大陆的台资企业,便选址在福建诏安,在两岸经贸互动历程中具有高度的开创性及指标意义。而大陆最早、最大的台商投资区同样也落地在福建。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杏林、海沧及福州马尾设立台商投资区。〔5〕值得一提的是,对厦门海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901”工程虽因故搁浅,但被认为“促成了第一波台商赴大陆投资的热潮”“开创了两岸共同开发、共同谋划、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收益的交流合作新模式”。〔6〕可见,福建在开启两岸经贸交流与产业合作伊始,便十分注重合作的双向性、交互性及协同性。

在推进两岸经贸交流与产业合作过程中,首创性成为了“福建模式”的鲜明特征,这也是福建先行先试的典型表征。从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全岛性对台招商投资区、两岸农业合作经贸活动及农业合作试验区、赴台投资、台胞申办个体工商户、台商独资企业、两岸产业合作、两岸上市公司并购、对台投资保险保单、台湾金融机构直接入股大陆银行到“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提供授信担保支持,生技和医疗健康类对台经贸合作载体平台创建,再到两岸合资证券公司成立,以及企业新台币账户落地等等,福建均为率先推动和首先实行。通过不断引领诸多新领域的改革试水,累积并总结经验,取得了不俗的成效。福建在推动和深化两岸经济融合方面,开创了新方式、新路径及新模式。

除了先行先试,在“福建模式”中规模效应也是重要面向。在赴台投资企业数与投资规模,以及吸引台湾百大企业到闽投资等方面,福建均处于大陆领先地位。而闽台不少经贸交流合作项目在两岸合作中经常是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比如,由两岸共同出资于1995年11月设立的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是海峡两岸最大的汽车工业合资项目。〔7〕1997年9月,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获准设立,是国家批准的第一个以促进海峡两岸农业经贸发展、扩大农业合作的试验区,并于2005年扩大到福建全省范围,〔8〕成为大陆目前最大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开创了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模式。2022年12月,历经5年的建设,福建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这是海峡两岸规模最大的石化合作项目,成为海峡两岸石化行业融合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9〕与此同时,位阶层级也是“福建模式”中最显着的特征之一。在福建地域不少两岸合作的项目、自由贸易试验区、台商投资区、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均为国家级。在闽台经贸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交融互鉴、模式创新及共同发展成为了“福建模式”的亮点。

(二)社会融合全方位推进,“闽台家园认同意识”不断强化

福建在推动闽台社会融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索,这些探索对于进一步强化两岸关系的现实连结,提升台胞对大陆社会的认同感及融入感产生了一定的效用,同样累积了不少可复制及可推广的经验总结。为两岸整体的社会融合提供可资参考与借鉴的方式及模式,同时对于进一步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提供了新思路、新启发及新路径。在推动两岸社会融合方面,福建强化和凸显“第一家园”及“共同生活圈”的概念。以此为遵循吸引台胞扎根福建、融入在地,同时不断加快并深化“厦金”及“榕马”的融合程度,进一步夯实“共同生活圈”,推动福建沿海与台湾外岛的先行融合,进而为推动闽台区域的深度融合做出铺垫。

为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福建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提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优惠政策措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推福建于2021年1月2日推出的“首批225条在闽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该清单为在闽台胞台企提供了众多“同等待遇”,在大陆各地众多的优惠政策措施清单中无疑具有典型性。该清单覆盖面广、含金量高,体现了“先行先试,需求优先”的服务理念。其中社会领域有66项,重点体现在衣食住行、就业创业、医保社保、人才待遇、司法服务、参政议政、基层治理等方面;文教领域有17项,重点涵盖了子女就读、招录招考、奖助学金、课题申报、体育活动、文教交流等方面;便利化领域有9项,涉及金融便利、出行便利、就医便利、办证便利、医保核销便利等方面。〔10〕此举,对进一步深化闽台社会融合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政策支持与保障,十分有助于提升和引导在闽台胞的社会融入效能。助力他们调整群际角色定位,从“异乡过客”调适为“融合主体”,进而强化“在地意识”“家园意识”。

在推进两岸社会融合发展过程中,人员互动与往来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与最直接的路径选择。通过极具规模、方便快捷的群际互动,增进彼此间的瞭解与理解,可扩大“重叠共识”消除误解歧见。不断进行关系建构,深化人员社会交融,进而形塑“共同记忆”,强化“共同体意识”。多年来,福建借助两岸地缘优势,稳步推进与台湾外岛的人员交流,为推动闽台区域融合创造基础性条件。此举成为福建在大陆各个省份中,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中不容小觑的比较优势。早在1992年,福建方面便提出“两马(马尾、马祖)先行,两门(厦门、金门)对开”的构想,即尝试用福建的厦门与金门、马尾与马祖之间的直接通航,来带动两岸“三通”,实现两岸人员直接交往的新突破。〔11〕2001年元月,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地区完成了直接往来首航,为2008年两岸实现全面“三通”积累了宝贵经验。〔12〕据台湾方面陆委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1年至2023年2月,通过搭乘金马“小三通”往返于两岸的两岸民众,人次总计达到2164万3197人次。其中,台湾民众1517万9705人次;大陆民众646万3492人次(见表1)。

便捷的“台海通道”为“一日生活圈”的强化奠定扎实的交通基础。多年来尤其是进入新时代,福建不断开辟赴台湾外岛及本岛的新航线,诸如启动海上定期客运航班、高速客滚航运、快货运输滚装航线等,不少都具有指标意义。例如2013年9月,厦门开通赴高雄海上定期航班,这是大陆首条连接高雄的海上定期客运航班〔13〕;同年10月,“海峡号”客滚船也从平潭首航台北〔14〕。2017年12月,平潭开通至台湾快货运输滚装航线,“标志着两岸快货业务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将推动平潭成为两岸货物的集散地”。〔15〕而在2019年1月,平潭口岸也开通首条“平潭-高雄”货运直航航线,进一步发挥平潭作为闽台合作交流窗口的重要作用,〔16〕等等。除了平潭及厦门外,福州、泉州也和台湾本岛及外岛不少地方首次开通直航航线,为两岸交流提供便捷通道。这些强化两岸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与进展,在推动两岸人员及货运往来的同时,不断夯实闽台社会互动连结的扎实基础。

在推进闽台基础设施联通方面,福建积极推进和金门、马祖的“小四通”,在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等方面取得不小的进展。此举,有力地推进并强化了福建与台湾外岛的区域社会融合发展程度,对深化闽台及两岸融合发展具有阶段性的指标意义。比如,泉州晋江及连江黄岐分别于2018年8月和2019年12月向金门及马祖供水,缓解困扰金马多时的用水问题,解决台湾外岛民众的生活难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两岸一家亲、共饮一江水”。2019年10月,两岸专家学者就福州至马祖(榕马)、厦门至金门(厦金)通桥方案等议题展开专门研讨,“厦金大桥”形成比较成熟的初步方案。〔17〕而作为北京至台湾的高速铁路信道的先期工程福平铁路已于2020年12月全线铺轨贯通。2021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出炉,“京台高速公路”引发不小关注,从大陆联通台湾的重要路段就在福建境内。

(三)文化融合走深走实,“闽台文化共同体”不断厚实

闽台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与文化连结,语言相通、信仰一致、习俗相似、饮食相近、群体性格相仿。台湾地区文化从根本上而言是具有闽台区域特色的中华文化,福建的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成为所谓的“台湾文化”的主体,而诸多的民俗信仰,比如清水祖师、观音、关帝、妈祖、保生大帝、哪咤、王爷、玄天上帝、广泽尊王,以及闽南地区十余尊知名乡土神祗的通称应惠灵天等信仰,在台湾十分盛行,岛内不少信俗均可在福建找到溯源。而在构成台湾社会的四大族群当中,闽南族群占据压倒性优势地位,其次是客家族群,这两大群体尤其是闽南族群基本上来自福建。而且超过7成的台湾民众会讲闽南方言,总体带有泉漳融合腔,与厦门腔类似,和闽南人基本上并无沟通障碍。而地域较为狭小的台湾外岛马祖,户籍人口仅有13,000多人。当地民众所操的“马祖话”是闽东话的一种,为广义福州话的分支,和福州市长乐区的长乐话最为接近,同样无碍沟通与交流。

在区域文化及民俗信仰等诸多方面,闽台两地的连结性、密切度及共同性是大陆其它地区难以比拟的。闽台共有共享的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闽都文化、端午文化成为两地特有的历史及现实纽带,多年来历经两岸关系风雨与波折,这种深层文化连结的韧性依旧十分强劲。尽管台湾区域文化历经日本殖民统治50年,杂糅了少许外来文化,但从本质上来说,它与福建区域文化事实上属于“区域文化共同体”的范畴。这样的区域文化根基,对于推动闽台文化进一步深化融合,无疑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在开放台湾老兵返乡探亲之前,台中大甲镇澜宫董监事便开启“宗教破冰之旅”,突破台湾当局设置的障碍,渡海前往福建湄洲祖庙进香,并迎回全台湾第一尊大陆妈祖。〔18〕多年来,闽台的宗亲文化交流一直十分热络,立足于祖地文化及传统地方曲艺民俗的交流不断得到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融合事实上早已在进行当中。

近年来,闽台的文化交融不断加快与深化,开启了不少具有两岸性及首创性的文化节、文化论坛、金身巡台、共祭祖庙等各个层面的民俗活动,而且福建十分善用作为台胞祖籍地的优势,扩大族谱对接、寻根谒祖、恳亲联谊、同名村结对子、两岸家书研究等系列凸显宗亲乡情的活动,强化台湾民众对祖籍地的认同感与向心力。例如,由两岸信众共同参与的首届两岸清水祖师文化节于2014年1月在福建安溪开幕,台湾信众参会总人数多达三分之二。〔19〕多年来,台湾信众均会赴漳州东山祭拜关帝祖庙,该关帝祖庙据称是台湾一千多座关帝庙的香缘祖庙。2016年10月,东山关帝金身首次起驾赴台,开展环岛巡安活动。〔20〕2017年9月湄洲祖庙妈祖神像也前往台湾开展巡游活动,经台北、新北、基隆、桃园、新竹、苗栗、嘉义、云林、彰化、台中等10个县市,涵盖台湾89个宫庙,是历届巡游宫庙最多的一次。〔21〕类似的事例还有陈靖姑金身、闽王王审知金身、南安凤山寺广泽尊王金身等绕境巡台等,均引发台湾信众热烈反响。此外,两岸民间时常进行信俗资料共同编撰工作,以文字资料的方式将共同的民俗信仰及闽台渊源关系延续传承。例如,历经10年编纂,在台中市大甲镇澜宫首发的首部《妈祖文化志》便是由两岸共同合作编纂的,对包括妈祖文化的传播、妈祖宫庙与文物史迹、妈祖祭典与民俗、妈祖文学艺术与学术研究、妈祖信仰组织等做了整理和纪录,让两岸民众更有系统性地瞭解妈祖信仰文化。〔22〕诸如此类的两岸民俗文化交流的活动在不断推进当中。在疫情期间,更是变通和创新了两岸互动的新路径。诸如举办了两岸线上祈福活动,将民间信仰与数字科技有机结合,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同时达到凝聚人心、强化认同的正面效益。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不断推出各种类型的族谱对接、同名村签约结对子、宗亲青少年福建寻根、两岸民间谱牒文化论坛、传统文化研习营、文化联谊会和两岸共同联办的妈祖大型电视晚会等,以及不断加强与台湾在文化教育和艺术领域进行密切互通,开展诸如“福建文化宝岛校园行”“两岸少数民族青年舞蹈大赛”“非遗文化入岛”等活动,邀请台湾木偶戏、剧团到大陆表演等。通过各类型、新形态活动,进一步将闽台文化交流走深走实。在闽台文化连结性较高的基础之上,不断探索两岸文化融合发展新路,开辟新形态融合之道。同时赋予传统文化以时代新元素,从而提升对台湾年轻一代的吸引力,将他们纳入闽台区域文化互动的进程中,培养他们对大陆祖籍地、祖籍文化的瞭解与认同。与此同时,创建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分别在闽南及闽西各县市大力保护闽南文化生态及客家文化,吸引台湾民众赴闽交流与互动。在不断推进闽台区域文化深度融合的进程中,福建在客观上已潜移默化地在构建“闽台文化共同体”,同时以此为基础强化“文化共同体意识”,从而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进程。

二、福建在“两制”台湾方案探索中的功能角色

在“两制”台湾方案的探索过程中,与其一水之隔的福建扮演的角色地位,发挥的角色功能显然无法忽视。该省与台湾的历史及现实连结,特殊的地缘地位,在对台政策先行先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及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等诸多方面均有一定的建树。不管是对“两制”台湾方案的探索,还是两岸统一后的治理实践,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闽台特殊关系奠定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比较优势

闽台隔海相望,一衣带水,因地之相近、民之往来,产生地理上的认知和情感上的互相认同,由于闽台两地特殊的地理区位关联,包含着不可分割的政治地理关联、紧密长期的经济地缘联系、唇齿相依的军事格局依存关系,以及深刻醇厚的地缘文化同一,所以这个区位关联,在某种程度上深刻影响着两地的历史、当下和未来的发展。〔23〕闽台两地渊源深厚,从可考的文史资料及文物考古遗迹来看,两地从新旧石器时代开始便已形成同质性较强的文化圈,台湾不少早期文化类型均发源于福建。从宋元到明清时期,福建先民不断迁徙至台湾,带去的不仅有大量的劳动力,还有传统工艺与族群文化,台湾各类型社会样态大多移植自福建。独具有闽台特色的区域文化,成为两地民众割舍不断的精神纽带和历史连结。

在建制设省之前,从1684年到1884年长达200年的时间,台湾长期隶属于福建,全称为“福建台湾府”。1885年台湾建省之后也与福建维系着紧密的关系。在名称及行政权力运作上效仿“甘肃新疆省”的治理模式,称为“福建台湾省”,同时仍然在教育行政、财政、幕府制度等方面同福建保留了若干行政上的关系,官方的行政区划和行政设置加深和加重了台湾建省初期闽台之间的关系。〔24〕台籍大陆学者汪毅夫在其撰写的文章中,引用了1886年6月,奉命筹办台湾建省事宜的闽浙总督杨昌浚、台湾巡抚刘铭传在《会奏遵议台湾建省事宜折》的论述,原文再三重申“台湾虽设行省,必须与福建联成一气,如‘甘肃新疆’之制,庶可内外相维”的旨意,并指出“闽台本为一省,今虽分疆划界,仍须唇齿相依,方一可以资臂助,诚应遵旨内外相维,不分珍域,乃能相与有成”。〔25〕从台湾治理实践的角度来看,在台湾建省之前闽台本为一体,融合发展的广度及深度显现出特定历史阶段的显着特征。并且在建省后的初期,台湾依旧保有与福建特殊的行政关系。当时双方如何展开行政权力运作,巩固对台湾治理的相关做法及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可为如今探索台湾方案提供启发。

1945年台湾摆脱日本的殖民统治,重新回归华夏版图,闽台两地被侵略势力弱化的连结关系得到了较大程度的补强。在台湾接收过程中,福建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重建后的台湾行政和公共事业系统,也深深地留下了福建的印记。〔26〕在临近光复前,福建已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当年的行政体系中,福建省公权力机构已高度关注并着手研议协助台湾复省及社会重建等相关工作,涵盖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及干部人才储备等各个方面。其中,不少准备投入台湾参与社会秩序维护的员警在福建长汀、三元等地培训,超过7成为闽籍人员。在台湾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各个层面的重建过程中,福建发挥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闽台两地互动掀起了一轮高潮,社会融合发展得到跨越式的推进,经济社会连结进一步强化。可以说,在台湾社会重建及“再中国化”进程中,福建扮演的角色功能积极且正面,极大地助力修复日本殖民统治给岛内造成的冲击与创伤。福建除了大量人员参与台湾社会重建与修复外,闽台两地人员交流、互通有无、互助赈济成为阶段性新常态,有力地再次强化两地的连结。不管是历史上的闽台治理实践,还是台湾光复重建工作中的福建扮演角色功能,均可为丰富和平统一实践和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融合发展强劲势能夯实“两制”台湾方案的“闽台社会基础”

经过多年的密切发展,福建事实上已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中,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并累积了诸多成功的经验。近年来,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尤其是闽台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各个层面的融合发展过程中,已取得了诸多阶段性成效。这些既有成果产生了“外溢效应”,成为可复制、可推广及可效仿的经验总结,甚至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两岸融合发展模式。在新形势之下,尽管受台湾岛内的政治因素牵制,在特定程度上影响了闽台融合发展的进度与进程,但原有的根基及融合发展现状依旧具有不容小觑的规模效应及正向效益,对深化闽台融合发展依然具有强大的内驱力。在此基础上,福建不断加大探索适应新局势的融合发展策略,以规避负面因素,跳脱既有局限,创新模式及探索新路径,不断为推动闽台融合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近年来,福建在推进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小三通”的基础上探索如何率先实现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的“新四通”。同时力促两岸应通尽通,在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等各个层面进行发力,推进和密切闽台两地的融合发展。各个层面的深化合作及融合发展,正面效益不断显现。相关数据显示,过去五年来,闽台贸易额超1.2万亿元、实际利用台资超300亿美元、公布实施225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台胞入闽超1400万人次、向金门供水超1500万吨、来闽实习就业创业台青近4万人,福建对台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客观反映了福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的实践创新。〔27〕

闽台两地既有的深度融合,让福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彰显出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成为吸引台湾民众西进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少登陆台胞总体上对福建尤其闽南有天然的亲近感,认为在当地生活发展如同在台湾岛内,不会有多大的违和感。情感倾向加上政策磁吸,让福建吸引台湾民众登陆的相对优势不断凸显。目前福建各地不断强化在闽台胞的认同意识,落实“同等待遇”,让台胞台企留得下、待得住,并透过口碑传播的方式呼朋引伴,形成“滚雪球效应”。同时,福建也十分注重惠台政策宣传的力度与深度,藉由各种媒介与路径,吸引越来越多的台湾民众,尤其是台湾青年赴闽扎根发展。在深化闽台融合发展进程中,两地蕴含的人文、经贸、宗亲、地理等各个层面的优势因素,是大陆其它省份在做对台工作时难以媲美的。福建各地以此为基础,协力共同巩固闽台关系,进一步深化两地融合发展,形成的联动效应及协同机制已不断地发酵与强化,这当中蕴含的强大势能可夯实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闽台社会基础”。

(三)先行先试示范效应开拓两岸治理体系新路径

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进程中,福建各地结合自身的特色与优势,在两岸检验检疫结果互认、对台放宽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两岸产学研合作机制,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两岸贸易合作及金融合作交流,两岸医疗卫生领域交流和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探索台胞融入社区生活的社会管理体制,形成了体系完备、运作有序的协同体制。同时,福建注重发挥闽南、客家、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两岸文化产业基地及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不断推动闽台区域文化的深度融合与有机桥接。福建各地在各个领域开展先行先试,进行制度创新,完善治理体系,累积和总结经验,发挥了示范引领效用,形成独具福建特色的运作模式及经验总结。

在“福建模式”当中,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厦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最为典型。以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为例,厦门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试验,创新体制机制,以配套推进区域合作、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支撑体系建设为基础,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28〕涉及两岸产业深度对接、打造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形成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及完善新型高效的社会管理体系等领域。〔29〕厦门先行先试特征凸显,不少领域的开创性试水,在大陆探索两岸治理体系新路径中不断累积动能,而该市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形成的可执行性较强的运作模式,值得借鉴和效仿。

平潭综合实验区则结合其对台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国际旅游岛等先行先试的地位及优势,致力加快两岸区域合作,创建两岸合作交流互动前沿平台,创新两岸协同发展的创新机制与体制,稳步构建互利共赢的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先行先试”不同于其他经济特区或类经济特区的“先行先试”,主要是有关两岸合作领域制度上的“先行先试”,不是简单经济领域合作的“先行先试”,而是涉及两岸“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先行先试”,包括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制度与法律上的“先行先试”,为未来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台湾与大陆的社会、政治融合累积经验。〔30〕亦即,平潭综合实验区较为凸显融合发展的两岸性、共同性、协同性及交互性,从顶层设计的战略高度,对经济、行政及管理的制度安排进行模式创新与先行先试,对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以及丰富“两制”台湾方案的治理实践无疑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三、“福建模式”对“两制”台湾方案探索的三大效用

福建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中具有先天优势,同时具有制度创新优势。紧密的闽台关系为两地的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不断的先行先试及体制机制创新则进一步深化了融合发展的广度与深度。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过程中,福建累积不少具有福建特色的经验总结,形成了有别于其它省份的“福建模式”。该省不少首创性、示范性、两岸性、交融性的探索及实验,对于推进两岸深度融合具有高度的指标意义。特别是对标台湾外岛及在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地方开展涉及经济、行政、社会管理及法律等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丰富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与结构的角度入手,开创性地进行地方治理体系的创新,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中具有引领示范效用。福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相关模式,对于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两制”台湾方案的内涵与外延,乃至两岸实现统一后的治理实践问题均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

(一)“融合统一路径”强化“两制”台湾方案顶层设计的适切性

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终极目的是通过融合发展实现两岸的“融合统一”。这种通过融合发展推进两岸统一的路径,成为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指向,也提升了和平发展的意义与价值,赋予和平发展以更充足的正当性、更有目标的方向性,注入更具价值性的动能与内驱力。同时也使得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更具感召力及号召力,经由目标导向的引领让更多致力于推动国家统一的各界人士,对中央的对台大政方针、制度设计与安排更加理解与拥护。《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明确指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是通向和平统一的重要途径。〔31〕可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及融合发展对于推进两岸和平统一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同时也是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路径选择之一。在此一逻辑之下,藉由推动两岸深度融合发展,稳步实现“两岸融合统一”,亦为通向和平统一的重要途径。

“福建模式”便是采用推进闽台深度融合的方式,探索两岸和平统一及融合统一的典型路径。这种模式不寻求两岸权力运作体系及治理体系的硬性整合、即时性统一,而是致力于采取渐进式、局部性先行融合与统一的路径。从融合发展到融合统一,从局部融合到整体融合,从深度融合到实现完全统一的进程。可以说,“融合统一”是“福建模式”的终极目标,而“融合发展”则是朝终极目标推进的路径依循。本文认为,以“融合统一”为导向的“福建模式”,其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路径,在一定程度上可强化“两制”台湾方案顶层设计的适切性。藉由“福建模式”的开创性及先行先试,可累积不少经验,并不断完善与发展,规避可能引发反效果的制度设计,完善适合推动两岸融合的政策措施,提升在闽台胞的认同感与参与度,强化他们在闽台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主体意识,跳脱客体被动融入的方式,共同凸显推进闽台融合发展的两岸性。“福建模式”的日臻完善并形成规模效应,定能为“两制”台湾方案的探索提供有益的借鉴,同时让统一后的治理实践,更具可操作性及针对性,更适应台湾社会形态。

(二)制度创新安排丰富“两制”台湾方案治理实践的新思路

福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模式,主要特点体现在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及示范引领等各个层面。深化既有经验、推进前瞻探索、不断总结升华、评估反思、协调推进成为了福建涉台制度创新的路径依循。福建地域范围内拥有各类型的示范区、实验区以及以对台为主要特色功能之一的自贸区,从各个领域及层面不断加快涉台体制机制的探索与创新,使得具有鲜明福建特色的两岸融合发展模式,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及成效性,同时也可发挥示范引领效用,将可操作性及适用性较强的经验总结,推广复刻至其它省份。虽说,大陆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有不少地方同时开展对台先行先试,但“福建模式”由于原有的先天优势及既定的功能定位,使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尤其是该省在特定区域开展的突破既有治理体系的创新性和前瞻性探索和实验,是大陆不少省份在探索和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之时,难以甚至无法企及和实现的。

“福建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对于两岸统一后台湾的治理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福建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过程中不断进行开拓创新,致力推动闽台深度融合,吸引台胞赴闽扎根发展,并在平潭进行治理体系创新性实验,同时对标台湾外岛推进榕马、厦金融合发展。涉及如何处理地方治理体系的创新性建构与国家整体治理体系的关系问题,以及大陆治理体系如何有效将台湾原有治理体系吸纳融合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如何协调特定对台区域与其它普通区域在治理体系上的衔接问题。诸如此类问题的合理处理,其产生的正面效益势必会逐渐显现,同时也可为两岸统一后,快速便捷及高质量地处理台湾可能遇到的治理问题乃至“两制”磨合过程产生的问题,备好可资借鉴的预案。同时,“福建模式”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亦可为大陆打造“台湾方案示范区”做铺垫。

(三)融合发展凸显两岸性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提供新启示

对于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一般认为就现阶段而言,主要以大陆为阵地吸引台湾民众登陆发展,向下扎根、融入在地。若从此角度来看,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在表征上具有主客体之分,亦即,大陆为主,台湾为辅。然而事实上,若以此思路来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可能会陷入“单向示好”,而对方“被动收益”,反而可能不见得埋单的尴尬境地。本文认为,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过程中,应转变“主客体”的政策思维,而应凸显“主体间性”,即“互为主体”,强化登陆台胞的主体意识,甚至是主人翁意识。尽管大陆是融合发展的主要场域及阵地,但是在推动各项惠台措施,为登陆台胞创造平台提供机遇,营造良好氛围时,应淡化“单方面及无原则示好”,而应设定一定门槛,设置筛选机制择优协助,营造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享受大陆的各项利好,登陆发展是寻求良机、开拓天地而非是“被统战”的舆论氛围。同时,登陆参与融合发展,并非是到大陆单打独斗,也非“台人抱团取暖”,形成边界性较强的台胞群体,更不是与大陆民众相互区隔并固化“我群他群”的群体意识。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制度创新过程中,应适度稀释群体意识,为两岸民众创造尽可能多的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机会与平台,营造两岸民众共同利用大陆平台寻求发展的新景象。

被动接受与主动融入其产生的成效势必会有质的差异,因此推动两岸融合发展需如何强化协同性、两岸性、主体间性以及交融性,显然是必须给予深入探究的课题。这种新形态融合发展的思路,同样对探索台湾方案具有借鉴价值。台湾方案的探索同样应真正凸显两岸性而非“一岸性”,除了注重协商主体的广泛代表性,也应展现“互为主体”的包容性。基于此,协商共议形成的制度安排及顶层设计,才会更有正当性、权威性及适切性。正如《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所陈述的“和平统一,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两岸协商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灵活多样”“在两岸同胞共同致力实现和平统一的过程中,‘两制’台湾方案的空间和内涵将得到充分展现”及“两岸同胞共同探索实施‘两制’台湾方案,共同发展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等。〔32〕亦即,探索台湾方案是两岸同胞共同的使命与担当,而非单方面的施动行为。但如何强化台湾民众主动探索国家统一的主体意识,显然是个重大的课题。不过,在稳步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中,先行提升和培养台湾民众的主体意识显然是一个可以思考的路径。

四、结语

福建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不断深化闽台合作交流,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在对台交流合作中取得显着成果,已成为台商投资大陆的重要聚集地、重要的对台贸易口岸、台胞出入大陆的重要通道和两岸交流交往的重要基地,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33〕在推动和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过程中,经由不断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福建逐渐摸索和形成了独具闽台区域特色的“福建模式”,产生了重要的示范引领模式效应。这对于探索“两制”台湾方案及统一后的台湾治理实践,发挥了路径探索及经验总结的正面效用。特别是对于开拓两岸治理体系的新路径,提升“两制”台湾方案顶层设计的适切性,具有启发性和借鉴意义。本文认为,“融合统一”是两岸深度融合发展的必然路径,也是“福建模式”的重要内涵,它对于有效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国家完全统一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


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研究”(项目编号:19ZDA128)。

注释: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22年,第45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6页。

〔3〕《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强调: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人民日报》2021年3月26日,第1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6页。

〔5〕《闽台关系三十年三十事 (1979--2008)》,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官网2013年8月14日刊登,http://www.fjtb.gov.cn/history/201308/t20130814_4617724_1.htm,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

〔6〕《大陆最早台商投资区设立25年评选十六大新闻事件》,中国台湾网2014年5月12日刊登,http://www.taiwan.cn/local/jingmaohezuoyujiaoliu/201405/t20140512_6146493.htm,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

〔7〕《两岸合作东南汽车公司投产》,《人民日报》1999年9月29日,第02版。

〔8〕《闽台关系三十年三十事 (1979--2008)》,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官网2013年8月14日刊登,http://www.fjtb.gov.cn/history/201308/t20130814_4617724_1.htm,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

〔9〕 《海峡两岸最大石化合作项目投入商业运营》,《福建日报》2022年12月20日,第01版。

〔10〕《福建公布首批225条在闽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方网站2021年1月4日刊登,http://fztb.mofcom.gov.cn/article/ae/202101/20210103028174.shtml,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

〔11〕福建省档案馆:《记录·见证——档案中的福建党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29页。

〔12〕福建省档案馆:《记录·见证——档案中的福建党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30页。

〔13〕《厦门开通大陆首个赴高雄海上定期航班》,中新网2013年9月30日刊登,https://www.chinanews.com.cn/tp/hd2011/2013/09-30/251026.shtml,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

〔14〕《“海峡号”平潭—台北 高速客运班轮航线开通》,《人民日报》2013年10月10日,第9版。

〔15〕《2017年闽台关系十大新闻揭晓》,中国台湾网2017年12月29日刊登,http://www.taiwan.cn/local/dfkx/201712/t20171229_11884904.htm,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

〔16〕《“平潭—高雄”实现货运直航》,《人民日报》2019年1月25日,第10版。

〔17〕《两岸专家探讨台湾海峡通道工程》,人民网2019年10月14日刊登,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7332557563544202&wfr=spider&for=pc,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

〔18〕《大陆妈来台逾30年 香火鼎盛 当年破冰之旅 让两岸宗教活动顺利交流》,台湾《中华日报》2021年9月20日,第 A07版。

〔19〕“首届两岸清水祖师文化节在安溪开幕”,中国台湾网2014年1月8日刊登,http://www.taiwan.cn/xwzx/la/201401/t20140108_5495961.htm,最后查询日期:2023年5月30日。

〔20〕《东山关帝金身首次赴台巡安》,中国台湾网2018年09月4日刊登,http://www.taiwan.cn/local/tebietuijian/dfzt/2016fjxinwen/2016xwpingxuan/201612/t20161212_11650560.htm,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

〔21〕“国台办介绍湄洲妈祖神像巡游台湾活动情况”,环球网2017年9月27日刊登,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79660367026736427&wfr=spider&for=pc,最后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

〔22〕《两岸10年合作 妈祖文化志问世》,台湾《联合报》2019年4月5日,第 B1C版。

〔23〕 郑衡泌、林国平:《海峡两岸——闽台地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248-249页。

〔24〕汪毅夫:《从“福建台湾府”到“福建台湾省”——台湾建省初期闽台关系的一个侧面》,《福建论坛(文史哲版)》,2000年第1期,第26页。

〔25〕汪毅夫:《从“福建台湾府”到“福建台湾省”——台湾建省初期闽台关系的一个侧面》,《福建论坛(文史哲版)》,2000年第1期,第27页。

〔26〕许维勤:《闽台建制与两岸关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223页。

〔27〕《推动闽台融合发展迈出更大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网站2021年11月29日刊登,http://fztb.mofcom.gov.cn/article/ae/202111/20211103221776.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5月30日。

〔28〕“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官方网站2021年4月19日刊登,http://www.fjtb.gov.cn/special/huitai/fjgds/201501/t20150114_8692882.htm,最后查询日期:2023年5月30日。

〔29〕“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官方网站2021年4月19日刊登,http://www.fjtb.gov.cn/special/huitai/fjgds/201501/t20150114_8692882.htm,最后查询日期:2023年5月30日。

〔30〕王建民:《科学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五个共同”的内涵意义》,中国台湾网2012年8月28日,http://www.taiwan.cn/xwzx/la/201208/t20120828_3000131.htm,最后查询日期:2023年5月30日。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6页。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5、32页。

〔33〕《从两岸融冰到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写在两岸开启交流35周年之际》,《福建日报》2022年7月12日,第03版。


原文转载于中评社

(编辑:杨延钧;复核:杨畅;责编:杨昆福;编审:陈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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