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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闽推新措护航台胞知识产权 李非:台商更能得保障
时间:2020-03-24 浏览次数:251

 


图:福建省高级法院13日推出36条具体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图为福建兆元光电公司工人在生产线上作业\中新社

 

【大公报记者 苏榕容315日福州报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推出36条具体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其中,措施在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闽台交流部分,明确提出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渠道以及深化闽台司法协作机制。受访台胞台商向大公报表示,新措的出台在司法领域进一步扩大了台胞台商受益面和获得感。

此次发布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见》提出,福建将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不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其中在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闽台交流部分提出,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渠道,推广聘请符合条件的台胞担任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鉴定专家、调解员、联络员等。同时,深化闽台司法协作机制,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采取直接送达、通过海峡两岸司法互助途径送达等形式,向台胞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

“扩大台胞参与司法的渠道,聘任具有专业知识的台胞担任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等,不仅体现了台胞享有同等待遇的权利,而且对于一些涉台涉及知识产权方面案件的审理更具公正性,保护了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向大公报表示,闽台在司法交流方面具有广阔的前景,当下制定一些好的措施是非常有必要,作为台商也将积极参与到闽台司法交流当中来,为两岸在司法方面的融合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厦门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李非教授向大公报表示,台商在大陆投资兴业、创新创业会面临诸如知识产权保护等很多具体性的问题。福建省此次出台《意见》让台胞台商的知识产权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对促进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健康发展是有帮助的,有利于闽台经济社会进一步融合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10/2020/0315/426158.html

(责任编辑:万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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