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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涉台审判与两岸司法互助”学术研讨会在厦举办
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901

126-7日,由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和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新时代涉台审判与两岸司法互助”学术研讨会在厦门成功举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海事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的实务界人士、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我院法律所全体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的出台与落实、台湾居民参与大陆司法工作、台湾法的查明与适用和两岸裁判文书认可与执行四个议题展开。

 6日上午,会议开幕式由我院彭莉副院长主持。曾坤瑜书记出席会议并致辞,曾坤瑜书记首先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厦门市两级人民法院给予我院的支持致以真挚感谢,并对各位实务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此外,曾坤瑜书记分享了自己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讲话和“31条惠台措施”的解读,并坚信大陆新的司法理论与实践将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做出更卓越的贡献。  

开幕式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台办主任兼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田心则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杜涛做了主旨发言。本次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台办负责人兼三级高级法官张鑫萌,以“人民法院服务两岸融合发展制度现状及展望”为主题率先发言。随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长徐瑾立足于嘉兴法院涉台审判工作实践,介绍了嘉兴近五年涉台审判工作情况,同时提出了创新涉台审判工作的新思路。

第二单元厦门海事法院涉台海事审判庭庭长蔡福军分享了厦门海事法院涉台海事案件审判工作实践,并就新形势下涉台海事审判实践提出对策。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涉台法庭庭长颜思远重点介绍了海沧法院涉台审判工作的创新性。刘文戈老师结合自身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的工作经历,总结归纳了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查明的特点、思维要求和面临的问题。

第三单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黄鸣鹤认为,数据治理时代调解的供给侧改革要重视基层调解和民间调解。黄主任对比了两岸基层调解制度的异同,提出构建两岸民间调解联动机制及共同平台的设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许荣锟和薛永慧副教授则共同聚焦两岸法院民事判决的认可与执行问题进行探讨。

  

最后,薛永慧副教授进行了会议总结。她首先再次表达对各位参会嘉宾的感谢,并对本次研讨会的成果进行肯定。她认为本次研讨会为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充分交流提供了一个宝贵机会与良好平台,希望大家有所收获。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文/图:何玲英 责任编辑:万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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