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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唐永红: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夯实和平统一基础
时间:2019-11-07 浏览次数:748

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政策主张。问题是,在实践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多年之后,为何又提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融合发展对于和平统一的意义又何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又如何起到“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作用?

两岸要融合发展,需要两岸相互开放,相互给予同等待遇政策措施。但当前台湾民进党当局不仅不愿意向大陆开放,不愿意两岸融合发展,而且推动经济“脱中”、文化“去中国化”,推进其所谓“国家正常化”的“台独”分裂目标,并呼吁形成国际联盟、企图利用国际势力以对抗大陆,已导致两岸关系对抗发展且不断升级。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又该如何实现两岸双向融合发展并“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特别值得注意并重视的是,台湾社会已系自下而上的选举社会,实行政党政治与选举政治,并且存在追求“台独”分裂目标的政党与国家认同疏离的民众;现阶段,台湾各主要政党及其当局多无意愿推进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并认为紧密的两岸交流与联系虽然有助于台湾民生经济发展但不利于台湾政治主体性的维系或者“台独”分裂目标的实现,因此多不愿意开放以形成双向融合发展局面。面对这样的台湾社会政治生态,又该如何“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

事实上,两岸融合发展的提出,既是对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的关系之理论再思考的结果,也是对近年来旨在为两岸和平统一创造条件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践之经验与教训的总结的结果。

理论上,和平发展并不必然会和平统一,和平发展既可能和平统一也可能和平分裂,端看如何和平发展;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需要双方都有共同的意愿与相向而行的行动,不断增进两岸民众的国家认同与统一意愿。而现实中,当前的台湾社会显然没有这一意愿与行动,其政治体系、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基本上是基于“一边一国”或“一中一台”的定位在运作,不断强化“台独”分裂意识,疏离台湾民众的国家认同,明显消减两岸和平发展对两岸和平统一的促进作用。因此,现阶段不能夸大两岸交流合作对增进台湾民众国家认同的作用,不能为了和平发展而和平发展、为了合作交流而合作交流,更要避免和平发展为和平统一设置障碍。

实践中,要通过和平发展实现和平统一(特别是自愿性的和平统一),就需要不断增进两岸民众的国家认同,不断增强对和平统一的意愿。这就需要两岸双方在和平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基于“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立场,秉持共同的意愿,采取有助于增进共同利益、国家认同、统一意愿的行动, 让和平发展、交流合作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层面逐步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因此,不仅需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而且需要通过两岸融合发展,形成休戚与共的两岸命运共同体,增进两岸共同利益与国家认同以及统一意愿,在经济基础与意识形态等方面为两岸和平统一创造条件,从而有助于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

理论而言,两岸融合发展在内容方面大致包括两岸经济融合发展、两岸社会(文化)融合发展、两岸政治(安全)融合发展,在目标方面就是要形成休戚与共的两岸命运共同体,包括形成利益攸关的经济共同体、相互认同的社会(文化)共同体、互信包容的政治(安全)共同体。因此,两岸融合发展在功能方面可以为两岸和平统一奠定坚实的基础,包括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政治基础。

两岸要融合发展,就需要两岸相互开放,最好是两岸相互给予对方的民众与企业以同等待遇政策措施,从而有助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向融合发展格局。然而,当前台湾方面不愿意松绑其大陆政策,不愿开放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向融合发展局面。而且,当前两岸关系对抗发展且不断升级,已构成两岸融合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与现实困境,严重阻碍两岸整体对整体层面的双向融合发展。因此,当前需要探索突破路径,以“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事实上,现阶段,台湾当局及各主要政党多无意愿采取必要的措施推进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因此,大陆还有必要操之在我,主动作为。加之,台湾社会已系自下而上的选举社会,实行政党政治与选举政治,并且存在追求“台独”分裂目标的政党,而台湾民众的国家认同已严重疏离。因此,必须坚持适宜的原则与思路,才能“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

事实上,两岸融合发展内涵各部分之间存在辩证的互动关系,相当程度上规定了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路径。鉴于经济的根本性、两岸的差异性、互信的脆弱性、民意的多元性,虑及内容的敏感性与现实的可能性,宜遵循“先经济社会后政治安全,先单向后双向,先局部后整体,先易后难”的路径,不断丰富两岸融合发展的内涵。实践中,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宜坚持“同等待遇政策取向”,以增进“共同利益、国家认同”为目的;坚持“差别化待遇政策取向”,以“两岸一国、反对台独”为前提;坚持“以民逼官政策取向”,以“群众路线、民间交流”为路径;坚持“试验示范政策取向”,以“整体+区域、两条腿走路”为方式;坚持“操之在我政策取向”,以“同等待遇、单向融合”为先导。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唐永红

(责任编辑: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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