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关于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正式通知
时间:2016-12-14 浏览次数:1504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为组织好我校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335日后出生)。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须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5.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须提供有人事部门盖章的正式聘用合同。


二、申报资格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5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选题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2.申报基础研究项目,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项目,要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报具体题目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鼓励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申请书和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书和活页均需用电脑填写,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正确填写。

(一)申请书

1.封面

上方2代码框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其中“项目类别”、“学科分类”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内容填写,“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厦门大学”,“填表日期”格式为20182月××日”

2.数据表

1)“课题名称”、“项目类别”、“学科分类”要与封面的保持一致

2)“关键词”不超过3,词与词之间要空一格

3)“学科分类”要填写完整,一、二级学科均需填写,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4)“主要参加者”只需填写汉字就行,不用填写代码

5)“预期成果”是指最终成果的形式,选择一种即可

6)“字数”单位是千字,不是万字;

7)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20-22万元

8)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从201871算起,基础研究为3-5,应用研究为2-3

3.经费概算

1)重点项目的直接费用为24.5万元,间接费用为10.5万元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直接费用为14万元—15.4万元,间接费用为6万元—6.6万元

3)年度经费预算指的是直接费用的预算

4.“学校审核意见”和“省规划办审核意见”,我处已经填好,请勿改动

5.为保持页面整洁美观,申请书原则上不要超过16A4版面

(二)论证活页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会被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封面和数据表中的保持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能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3.活页原则上不超过8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五、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人请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前将填写好的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A4版)及电子版交到本单位科研秘书处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

1222日:台湾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南洋院、海外教育学院、南海研究院、体育教学部、教育研究院、艺术学院;

2223日: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新闻传播学院、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3226日:公共事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4227日: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外文学院;

5228日:人文学院。


六、最终申报材料

申请书和活页各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Word2003版)。


欢迎申请人在年前提交申报材料!(可以直接交到社科处)

联系电话:2181960,联系人:张随刚,E-mail:zsk@xmu.edu.cn


社科处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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