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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6-03-08 浏览次数:138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提高认识,服从大局,支持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研究院)院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学院(研究院)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院系相关领导组成。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四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以我院经济、政治、历史和文学四个研究所划分,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我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组织和管理。召开会议,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传达、交流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 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和实施细则要求
  
我院严格以学校划出的录取分数线为依据并视上线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和 1 1.211.5复试比例原则下进一步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016年,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法学类:345分;
历史学类:335分;
经济学类:360分;
文学类:360
(二)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检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6.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三)复试实施办法
1 .所有拟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经复试过且我院决定不再复试的考生可予免试;如果尚未参加复试或参加过复试但我院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由我院通知参加此次复试。
2 .复试比例。我院根据招生办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行等额或者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 11.2~1 1.5 之间。
3 .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测试。采取面试形式,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 ) 面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
4 .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40%-50%,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40 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30 分,外语(含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30 分。
(四)复试要求
1 .复试有试题,口试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录音和录像。复试考核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考试提纲、录音磁带、录像视频及复试记录在各院(系、所)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2 .全院统一安排复试时间。
3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报招生办备案。
四、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前或者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可予免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
五、调剂
1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 )生源有缺口的专业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2 )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院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
3 )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 985 ”“ 211 ”或教育部 75 所直属高校。
2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 http://zsb.xmu.edu.cn )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校内跨院系调剂请用校内跨院系调剂版,校外申请调剂我校请用校外调剂版),填妥后于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院,传真号码:0592-2183538
第二步 我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招生办复审;
第三步 复审通过后,招生办给调剂考生原报考的院校发函调取报考材料(含调剂专用信息表、成绩单和初试试卷);
第四步 我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 http://yz.chsi.com.cn/tjxx/ )上填报调剂申请,以便我校下载考生的报名和考试信息。
六、录取
1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认真领会和学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院的研究生培养水平。
2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我校 2016年将继续实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的政策。同时,我校正在制定新的奖学金方案,将对原有奖学金方案进行调整,提高奖学金的额度,形成一个更能吸引优秀考生、更加科学、更加以学生为本的奖学金方案。具体方案我校将尽快出台。
4 .我院于 322日 前将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5 .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后应为每位考生填写录取登记表报送至校招生办。
6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厦门大学纪委、监审处全程监督我校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督电话: 0592 —— 2186219
2 .实行复试 巡视制度。我院党委(总支)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各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能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安排等信息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5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 2日(星期三)我院召开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布置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宜;
3 4 日(星期五) 我院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产生复试考生名单。我院将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报送至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第一时间在我院的网页上公布。
3 918   我院安排资格审核和复试。
3 22日前  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至招生办。
九、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台湾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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